2017鄂尔多斯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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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一下这件事,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国际会议投诉事件,从侧面也反应了现阶段我国政府在处理海外事务时存在的一些问题。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位姓王的中国人通过正常的政府外事手续申请了在蒙古国举办中国研讨会事宜,并获得批准(这里可能涉及到的问题是在国外举办学术论坛或会议是否要经过政府审批?据我了解,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的,但主要审核的是演讲内容而非数量);然后这位王同学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发布邀请函,邀请对中国有研究的外籍专家学者前来参加研讨会议。一切都很正常,我也收到了这份邀请函,可惜因为行程安排无法赴会。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太正常了——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以“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暂行方法的”为由,逮捕了几位境外受邀专家,并遣返至其来源国。

可能引起当地居民不满的行为还有在蒙古期间这些外国公民的言行。据我所知,这些外籍人士在蒙古期间,不仅公开宣讲了自己对中国政府的看法,还在蒙古当地人的面前展示了所谓“种族歧视”和“辱华”言论,由此引起一些蒙古国民众的不满。 (注:关于政府监管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方法,可参考1997年4月22日外交部发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法》)

那么,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么?并没有! 随后中国政府又以同样理由拒绝了这位王先生赴蒙申请,并在事后斥责他“没有充分履行作为发起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从地方政府到外交部门,层层甩锅,无所不用其极…… 而最冤枉的莫过于那位被诬陷的外国留学生——他是完全无辜的,只是因为自己的言论自由而在国内遭到了政府的惩处。 我想说的是,虽然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时常以大国形象出现,但有时候在某些对外事项的处理上却非常任性且低效——你想办个研讨会,政府给你办了还骂你一顿;而你出国游了个学学个习,回到国内还被抓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外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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