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给t是什么意思?
这个事有点麻烦,要理一下。 首先说明一点,CBA的裁判都是职业裁判,水平相当高。这里指的水平之高不是体现在个人技巧上(虽然个人技术也是很高),而是对规则的理解和运用。我看过不少CBA的比赛录像,有些裁判的判罚甚至让一些老球迷都摸不着头脑。但不管怎么变幻,都能看到篮球最原始的美,那就是对规则的理解和执行。所以CBA有不少让人拍大腿称赞的判罚,也有不少让人看得直皱眉的判罚。
现在来说一下T,在CBA的比赛记录单上面,对球员的判罚分为了7类:A(违体犯规)、B(技术犯规)、C(违反体育道德)、D(取消比赛资格)、X(警告)、Y(罚中后加罚)还有Z(全队累计犯规),而T就包含在了B里面。 B类犯规是指除犯有杀人恶言及侮辱性言语、辱骂或威胁等行为以外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所以说,T是一个包含了多种情形的处罚方式,可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者驱逐等等。
举个例子: 比如在一次争夺中一方球员故意伸腿绊倒对方,这属于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行为,应该给予一定惩罚。这时如果裁判认为情节轻微,就会给予口头警告,如果妨碍了比赛中止进行,就会予以驱逐。 如果动作过大导致侵犯严重,如受伤需要离场治疗,此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一般以罚款为主,严重的可以取消比赛资格或者追究相应的刑事处罚。 但是如果队员恶意伤人,故意伤害,故意殴打对方运动员,这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拘留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后说一下,其实NBA也有类似的判罚,只是没有CBA这么细致,也没有这么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