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球员有时间要求吗?
有,国际足联有规定。 《国际鞋会足球竞赛规则》之“裁判员判决”中有关条款如下: “如果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登记参加比赛的俱乐部不是该运动员所属的俱乐部,则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是违法的(Rule 10.3)。” 及其注解: “除非联赛或锦标赛的赛制允许或在特定情况下经仲裁庭裁定,任何球员都只能代表一个联赛参赛。球员只能在一支球队中注册并参加比赛的期限被称之为‘职业球员合同’(Professional Contract)。
国际足联的会员协会可以规定其联赛中的球员必须具有其本国的国籍,但此条规则不适用于球员被租赁给其它协会的事例,因为这样会导致这些球员失去自己的职业生涯。
除上述规定外,各国联赛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 以英超为例,根据英足总制定的球员转会标准,除了注资购买、交换等合法途径之外,不允许球员以任何形式的租借形式离开所在联赛。 但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禁止租借球员指的是不允许联赛或俱乐部之间直接交换球员而不是指不能以个人名义对外出租。因此像曼联对伯恩利那场比赛,费莱尼的出场就是符合规则要求的——以费莱尼的个人名义与伯恩利签定临时效力协议,然后由曼联和伯恩利达成交易,把费莱尼租借到伯恩利一个月,同时支付一笔手续费(2万英镑)。
至于球员个人通过经纪人私下里以租借的形式从低级别联赛或国外俱乐部引入的,只要不被查出,且不违反足协纪律条例,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这样的做法也很常见,比如国字号的选拔就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些在国内联赛效力的球员通过经纪人与海外俱乐部打交道,以租借的方式进入海外的球队参加联赛,以此提高自己上场的机会以便能更好地入选国家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