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奖店面怎么分?
对于中奖彩票为工作期间在自己经营的彩票店中所购买这一点,双方均无异议。双方对中奖彩票的归属发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黄女士和陈先生在购买彩票时虽然没有明确对中奖后的分配方式做出任何约定,应属于共同共有,但双方并不具有家庭等特殊关系,因此应按份共有处理。虽然从二人购买彩票的出资来看,应当视为等额共有,但综合考虑陈先生作为店主经营彩票店这一情况,可视为其出资应低于黄女士,因此确定黄女士占80%的份额,陈先生占20%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