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转会是何规则?
对于球员的转会,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由转会,另一类是非自由转会 自由转会是指球员和原东家的合同到期后,该球员可以与任何一家球队签订合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在国际足联规定的范围内(即球员本人同意),俱乐部可以直接与球员联系并签定协议,而无需经过原来的俱乐部的允许。
非自由转会是指球员仍拥有或部分拥有原来俱乐部的契约关系,其转会需由转出方和转入方共同协商、支付一笔费用才可完成。 根据国际足联的《转会规定》中列举了8种情况的“非自由转会”:
1.在球员所属的国字号队与俱乐部所在国球队进行友谊赛时,如果该队的球员代表国家队参赛时,在该赛事中被选中的俱乐部有权以非自由转会的形式得到该运动员;
2.在球员加盟俱乐部未满3个赛季的情况下,如果其在转会当年1月15日年满26周岁且为成年国籍球员的话,则此条有效;反之无效;
3.如果一名球员在与目前效力的俱乐部签约前已与目前效力俱乐部进行过比赛的话,该球员可以被视为非自由转会,但此种情况只适用于球员第一次为现俱乐部出场的情况;同时,此条不适用于青年队出身的球员,以及因转会不成被迫租借至其他俱乐部的球员;
4.当一名球员与自己的前任俱乐部有未完结的经济纠纷,并且其新东家愿意为此负责时,那么此条生效;
5.当有一名已经退出的俱乐部的球迷成立了一家新的俱乐部并开始参加比赛,而且这名球员以前曾经为这家俱乐部的球队效力过,那么他可以选择回到这里来继续职业生涯;
6.根据劳工证制度的需要而产生的非自由转会,例如球员从英格兰以外的国家来到英国踢球;
7.当一名球员被国际足联禁赛一年或者以上,而他选择继续他的职业生涯,此时他可以自由与非欧洲国家的俱乐部联系;
8.在球员由于伤病、家庭变故等原因不能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其原俱乐部将允许他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从而离开球队。 对于转会的限制条款在国际足联《转会规定》中有详细的介绍,在此不再重复累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