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诉时间限制吗?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对申请的受理存在一定的期限,通常为4个月,自向CAS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计。 《国际体育仲裁院规则》(以下简称“《CAS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了CAS的管辖范围: “国际体育仲裁院对根据本规则提交的申请案进行审理并作出裁断;这些案件包括: (一)由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体育协会、联合会、俱乐部、个人或其他实体提出的与竞技体育运动有关的索赔;
(二)由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体育协会、联盟、俱乐部或运动员对个人提出的与竞技体育运动有关的上诉;
(三)由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体育协会、联赛、俱乐部或个人提出的与其他体育社团有关联的组织的侵权诉讼。” 据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案件,才能向CAS提起申诉或上诉。同时,《CAS规则》第四十四条又进一步明确了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未能在适当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的文字非英文或法语;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
申请人就同一事件重复提出索赔;
申请人在前审程序中未出庭。”
无论是作为申请人还是作为被申请人,都务必确保在收到仲裁通知书后尽早准备相关材料,以防因材料不齐导致仲裁委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因资料欠缺被责令限期补正而耽误仲裁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