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比赛几个角球?
足球竞赛规则中,并没有限定每场足球赛进球数量的条例。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由于场地设施有限,如没有门线裁判的情况下,入球过多的话对比赛进程影响可能很大,故规定每个球队每场比赛不能超过3个(门柱)进 球;而现今的足球场基本都建有电子监控系统、电子计分牌等(除了一些较为落后的地区),因此取消了这一限制。 不过,足球比赛的计分方法却有所改进。在1981年国际足联制定的《足球竞赛规则》中,将“胜”的定义由“战胜对方队伍”改为“在规定时间里攻破对方球门次数多者胜”。这一改动导致了“净胜球”概念的产生——即最后比分扣除双方丢球数量后的余数,作为评定成绩的唯一标准。
以一场比赛90分钟计算,若两队各入3球,则计分为3:0,A队净胜2球;若两队各入5球,则计分为5:0,A队净胜4球……以此类推。这种情况下,即使A队多于B队的射门机会或者逼抢效率更高,也不会改变双方得分相同的结果。只有通过加赛或互射点球来决定胜负。 同时,规则还增设了“弃权”条款,运动员无故退出比赛或未经裁判许可自行离开赛场,均视为弃权,对方以3:0取胜。这种情形下,即便对方没进一球,同样可以拿到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