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店转让合同合法吗?
1、《彩票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彩票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代理销售彩票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彩票销售机构不得租赁店铺销售彩票 彩票店转让和转租都是被禁止的。 2、既然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转让或转租店址呢? 根据我的观察,大概有几种方式:
① 原代理人擅自撤柜,然后去其他地方代理;这种情况最多,也很普遍;
② 原代理人找不到上家了(可能资金被挪用),继续在原地址销售,但是不交钱或者少交钱给彩票中心;
③ 原代理商与原彩票点业主不合,私自转租,赚取中间费用;
④ 有些是外地人开的,本身就不是正规代理,根本就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也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他们之所以转让或者转租,是为了逃避监管,这种就更不符合法律规定了,属于恶意逃债。
3、对于非法转让的行为,法律是否制裁?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转让倒卖的,根据《刑法》第225条第4款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