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扑克比赛算赌博吗?
德克萨斯扑克在欧美国家非常流行,在美国甚至有很多电视台转播此类比赛;同样,在国内也有很多网站和手机软件进行直播或回放。那么这样的游戏有没有可能涉及赌博呢?答案是肯定的。 我国法律将赌博行为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其中关于“以赌博为业”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两种,一是家庭成员或以家庭成员为重,二是以赌博为唯一经济来源或主要经济来源。
而在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以赌博为业”理解为在一定时间内,同一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之间反复多次从事赌博活动,其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赌博输赢金额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如果某一个家庭成员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参与德克萨斯扑克的竞技,虽然输多赢少,但每天平均下来都是输钱的话,而且持续了一个月,这个家庭成员的赌资数额累计可达21万之多!当然,如果这个家庭每个月都参加类似的比赛并且输了这么多钱,那肯定要缴税了(赌税可不止一点半点啊)! 而那些职业选手就不同了,他们很多都是通过赌博起家,然后慢慢发展为职业选手的。曾经就有媒体报道过某某电竞选手一年豪赚千万,但他只是帮别人下注或是替别人操作而已,这种就是非法所得了。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只有斗地主、拖拉机这些“大众娱乐项目”才算赌博,德州扑克可是个烧钱的游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