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专利有哪些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产品、方法和服务,其中关于产品的描述中,对可专利客体的界定采用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同时,该条还指出了授予专利权不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述可专利客体的规定,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得到了细化和补充。以医疗方法为例,《专利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明确:“药品专利,是指涉及使用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或者微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检测方法以及用法和用量的发明专利。”可以专利的是那些能产生确定成分,通过一定方法使用的具有药用价值的产品,而不能是未经提炼或加工的原生态的物质。
有些行为尽管符合专利的三性要求,但由于属于禁止专利的范围,因此不能获得专利。 由于专利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因此除了符合专利三性的要求之外,申请专利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合法,即申请人应是权利的所有人或者是其合法的代理人。
(2)提出申请并缴纳了规定的费用。
(3)申请的专利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一个国家所颁布的专利制度,主要是指有关专利申请的程序和法律事务处理的法律规范,它规定着专利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协调着专利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这些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证专利制度的实施效果。确保专利质量,防止假冒他人专利,保护专利权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技术创新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