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彩票在哪里兑奖?
广西福利和体育彩票的购彩者必须在广西区内销售并印刷的彩票或经授权、认证、批准的彩票销售机构销售的彩票。在广西区外彩票销售机构销售的彩票、在区内非法销售点(如报刊亭、香烟柜台、小卖部等)或假冒彩票和伪造的彩票,不予以兑奖。
广西福利、体育彩票中奖者应在中奖彩票所注发行站点(或代销处)兑奖或到自治区福利、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兑奖。未设置中奖兑奖处的市、县(区),中奖票由销售站代领奖金或在代销点设置的中奖兑奖处兑奖。销售点代领彩票中奖奖金时,需携带销售站营业执照(许可证)、代领者本人与售彩者身份证件办理代兑奖手续。自治区福利、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在发现伪造、假冒彩票或伪造兑奖凭证时,应拒绝兑奖并将情况报公安机关。
中奖金额在2万元(含)以下的中奖彩票,在销售彩票的机构或代销点或投注站兑奖。在代销点或投注站自行兑奖的中奖者,需携带中奖彩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彩票销售机构或代销点、投注站办理兑奖手续。2万元(不含)以上中奖者,应到各市、县(区)福利、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兑奖。彩票兑奖机构可委托销售网点代兑奖,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中奖彩票,由销售网点代兑。兑奖机构应会同销售网点在销售终端,核对奖票信息。
单注奖金在1万元(含)以上的中奖者,应向自治区福利、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兑奖,兑奖者应携带中奖彩票和有效(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及香港、天津市身份证)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福利、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兑奖。
兑奖机构应出具中奖核对通知书、兑奖账单、中奖彩票和兑奖金额,向中奖人付清奖金。中奖人应出具中奖彩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单注奖金在1万元以下的,可在自治区福利、体育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彩票销售机构或代销点办理兑奖业务。
中奖人委托他人代领奖金时,委托受必须出具中奖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中奖人身份证件、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亲笔签名。